最近捷運殺人悲劇爆發,我在FB上、以及 PTT上,貼了很多諷刺廢死團體、
腦殘法官的話,也因此惹了不少堅持廢死的信徒。
昨天,有人提醒我,希望我別再這麼做,當然,他的確是出於好心,怕我惹
上麻煩。怕我被「關切」、被查水表
我想了一想,最後決定:
有些正義,就算付出代價,還是必須要被維持的
我為什麼這麼反廢死呢?讓我來說說我的立場吧。
我很喜歡當社會義工,喜歡幫助別人,我待過醫院急診室、育幼院,安寧病
房。我看過的可憐案例,幾乎可以說數也數不盡。
所以當每次廢死聯盟,開始在那邊訴說那些殺人犯們,其實有多可憐、是社
會邊緣人、都是教育體制害的。我雖然不是李組長,仍然是眉頭一皺,發現
事情必不單純:
他們到底可憐在那?
我不懂,當然廢死支持者也不會跟我說。他們會在他們自己網站貼著,什麼
X媽媽之類的,還跑去監獄,探望這些可憐人,痛哭地抱在一起。我看到類
似文章,只有一陣想嘔吐的感覺....
我也曾參觀過監獄,其實程序滿簡單的,許多監獄都有開放參觀的活動,我
會去看看動機也很簡單,我想聽聽,不同角度的聲音。
進去的時候,首先是到禮堂,看看一些投影片,他們還在招考管理人員呢~
接著做了些檢測,越過幾道鐵門,你就可以跟那些受刑人接觸了....
說真的,我可以想像,為什麼廢死聯盟的人,一直堅持那些死刑犯、通通都
是好人。真的,他們待人,真的是超客氣的,講話也不像外面混混,反倒是
斯文有禮。舍房、花園,到處都整整齊齊。
接著我跟一個工作人員聊起天來,我跟他認識也有幾年了,因此他會跟我講
許多內幕,這邊是八卦板,我當然就必須爆一些卦了。
首先,為什麼這些受刑人,全部都乖得跟貓一樣呢?很簡單,他們每個人都
有點數的,你可以當作類似在學校的記功記過一樣,只要你平常表現好,點
數就高,到時候假釋就比較有機會通過。
那我自然會有疑惑,那對那些被判終身監禁的,再也無可能見天日的人,你
們要怎麼管呢?他搖搖頭,無奈地說:
監獄裡面最大咖的,就是那些對出去無望的人
因為他們對能什麼時候出獄再也沒有任何期望,因此在裡面基本上要做什麼
就做什麼,他們會聯合起來欺負一些「新手」。最容易被欺負的,除了強姦
犯外,那就是那種被判一兩年,想趕快累積點數,假釋出獄的人。
怎麼欺負的細節我們就先不討論了。總之無論誰被「照顧」過,肯定是不會
想在呆裡面的。
回到廢死議題,廢死支持者最常有的想法就是:
「只要判處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不也等於跟社會隔離?」
事實上,他們有跟社會隔離嗎?答案是,沒有,他們仍然跟一個社會相處,
那就是監獄裡的社會。
假如真的有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那要怎麼管理他們呢?我問了工作人員。
抱歉,無解。你只能在他們在監獄中搗亂時候,把他們關入禁閉室裡。
但有些人...不....應該說垃圾....連禁閉室也不怕了。那該怎麼辦呢?當
然,有也一堆整這群受刑人的方法。可是千萬不能太超過,如果不小心被申
訴了,這些工作人員就倒楣了。
所以,如果堅持廢死,要用終身監禁替代死刑,那麼,一定要有相關配套措
施吧?這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可惜,我無論怎麼查廢死聯盟網站,他們
卻都只高喊著人權人權,沒看到任何「配套」。
那麼,唯一辦法,就是額外蓋一個監獄,專門關這些重大刑犯,這在歐洲等
廢死國家,常有這樣的措施。
可是,問題來了,這座監獄要蓋在那?蓋在廢死聯盟本部旁邊嗎?(笑)
蓋好後,下一個問題來了,誰來管束他們?我跟工作人員討論,他只笑笑講
一句無奈的話:「我哪敢管他們啊?我還要混口飯吃啊!」
是的,沒地方蓋這樣特殊監獄,也沒人能管這些重刑犯。什麼配套,完全都
沒有。廢死支持者只不斷重複告訴著你:
「廢除死刑是國際潮流,所以我們要廢死」
但有趣的是,所謂的國際潮流,又是什麼呢?廢死支持者接著就會驕傲地說
:「德國、法國等歐洲高文明國家,都是廢除死刑呢!」
那美國呢?無論在經濟上、民主自由上都是世界第一強國吧?抱歉,他們是
有死刑制度的。
日本呢?新加坡呢?這些國家難道都不是國家嗎?
廢死支持者通常這時候就會閉上嘴....開始放絕招了:
「死刑不能遏止犯罪!」
沒錯,死刑不能遏止犯罪,這絕招,最近死刑聯盟,針對這起捷運事件,才
又用過一次呢!
有些人就真的是不怕死刑,甚至就是打算要被處死才犯罪的,死刑對他們而
言,的確沒有遏止犯罪的理由....
但稍微一類比,你就會發現不對了....「關監牢也不能遏止犯罪呀!」
事實上,每個月、甚至每天,都還有人以監獄為家,進入監獄,有吃有住,
生活規律,只差沒有自由而已,這對某些人來說真的沒差!
所以,很顯然地,關監牢也無法遏止犯罪,甚至更進一步地,反而很多人去
偷去搶,就為了要能進監獄,規律過著日子,有吃有住,什麼都不用在乎!
接下來你就應該能想到我要說什麼了....
「如果因為死刑不能遏止犯罪,而否定死刑的存在。
那是不是也要否定關監牢的存在?」
更進一步地,是否要否定所有刑罰的存在??
接著如果廢死支持者說:「死刑違反憲法、兩國公約!」
那我只能搖搖頭,想著他們到底想表達什麼了....首先....
是否違反憲法,不是你們廢死人士說得算,而是大法官說得算!
那大法官有沒有解釋過死刑是否違憲呢?答案是有的...
1999 年大法官解釋令第 476 號,該解釋令指出,只要刑罰符合憲法二十三
條之正當性,且符合比例原則,即可侵損自由權、生命權等之相關權利。
那所謂兩國公約呢?裡面翻來翻去,關於死刑的論述也只有這一條:
二、凡未廢除死刑之國家,非犯情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時有效並與本公約
規定及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不牴觸之法律,不得科處死刑。死刑非依管
轄法院終局判決,不得執行。
他有說廢除死刑嗎?沒有,他反而明白說明「犯情節重大之罪」,可以處死。
在捷運上隨機殺了這麼多人,濫殺無辜,這還不到「殘害人群」的重大犯罪嗎
?
如果不是,那什麼還算重大犯罪呢?得罪某縣縣長,還是不小心罵到某廢死信
徒呢??
當然,廢死聯盟還有最後大決可放:冤獄
這時候,可憐的江國慶又要被被搬上來當維拉了。
廢死人士舉出一堆冤案,企圖告訴你:「你看司法是不可信任的,而死刑有不
可逆性,所以應該廢死?」
我長嘆一口氣,仍然搞不懂他們的邏輯:
司法問題是司法問題,廢死議題是廢死議題,這兩者到底有什麼關係?
司法問題是長期以來都存在的,每年總是會有人因為各種冤枉,而無緣無故被
關入監牢、甚至被判死刑。但是....那是司法問題啊!!
你覺得廢除死刑,司法問題就會被解決嗎?當然不會!那些真的被冤枉的人,
還是會被關起來,甚至是終身監禁。你們以為就解決問題了?
事實上,他們要回到一般社會,還是有很大問題。誰都不想錄用前科犯,更別
說有些人都還上過新聞,想不被認得、隱瞞過去,都很困難了。廢除死刑根本
沒解決問題,只是把問題丟給司法而已。
你們應該要著眼在司法問題上:避免任何冤枉判決發生。
而不是「廢除死刑」上
我常這樣類比,廢除死刑。就像禁止警察使用槍枝一樣危險!歹徒真的抓狂起
來時候,開槍肯定也是沒用的,每段時間都還是有警察被攻擊而死的新聞。每
段時間,也都會有警察誤開槍打死不該死的人新聞
但是,你會要求警察,不准使用槍枝嗎?
不會吧!你明知道,大多數民眾、歹徒,都還是會怕槍的,當然,警察是不能
亂開槍的,隨便開一槍,都要寫一大堆報告。
死刑判決也是一樣,一審、二審、乃至生死庭,浪費這麼多資源,就是要確認
主犯到底是否合乎死刑條件。以現況而言,除非真的是證據確鑿、已無可再找
到可原諒之處了,才會判處死刑。
又再度回到這次捷運悲劇,人贓俱獲、見證人可能都超過一百多人了,廢死人
士還是覺得「因為過去有冤獄、所以應該廢除死刑、讓這傢伙有個活下來的機
會嗎?」
我不知道,我翻遍各項資料,問了許多廢死信徒意見,永遠都在原地打轉,沒
有討論結果。
但現況就是,刑法明明就有死刑規定,既然這是法律,我們就該遵守。
你要問民意嗎?抱歉~你們也最清楚,台灣超過八成民眾反對廢死。(捷運慘
案發生後,可能超過九成反對)
民眾都是盲目的!死刑違憲?!,抱歉,專業的大法官解釋過,沒有~
違反兩公約?公約上明明寫重大犯罪才可處死刑,究竟是怎麼解釋成「不准死
刑」的?我真的不懂。
我們是民主法治的國家。既然民主,就該聽從大多數人的意見。既然法治,那
在立法通過廢死法律之前,執行死刑就是合法的。你們主張廢死,才是非法的
訴求,請搞清楚!
有些正義,就算付出代價,還是必須要被維持的
因為一個兇殘犯人的可怕惡行,數個家庭,就這樣破碎了。犯人既然犯了過錯
,就應該付出代價。他們盡情地剝奪別人生命權,讓別的家庭傷心、失去經濟
來源。現在你卻跟我說,這些人的生命也是可貴的?
泯滅人性、兇殘殺人者,就應該付出代價。這不但是天經地義,更是法律規定
廢死聯盟與支持者,你們當然可以發表你們想法。但在你們想好配套措施,在
立法機關正式通過廢死之前,請遵守法律,請尊重絕大多數民眾的想法。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