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是一個很有趣的小社會,然而他跟現實社會有兩個很
不同的地方。




首先在於匿名性,很多生活上害羞內向、不善予人交際的
人,在網路世界,反而變得一個活潑外向的人了。這是為
什麼呢?因為在網路世界,大家彼此面對的都只是螢幕而
已,對於對方動作語言也不會做及時反應,因此很多人得
以在網路世界培養出另個人格。

網路世界的另一大特色就是,天涯海角無距離。老實說這
點真的是網路世界的一大魅力!

早上我才跟一個在德國居住的朋友聊起近況和當地天氣。
而且只花費最基本的上網費用而不是昂貴的國際電話錢。
這別說是古早年代,即便是在二十年前,這一切都是不可
能的!

這也意味著,在網路世界,人與人之間要互相認識,是多
麼容易!你只要打開聊天視窗,瞬間就有近百人足以讓你
認識。而你無論在哪個族群上混熟,你都可以迅速認識很
多朋友!


 


網路如此的方便性。卻是引發一個有趣現象,就是所謂網
戀。

在這邊我必須特別強調,我所說的網戀,是指僅有在網路
上見面聊天,連對方長相都不清楚(即使有交換相片,都
有可能他是那個大正妹旁邊那個....或是難以置信的先進
改圖技術導致)。極端點連電話都沒聊過。

可以說沒有任何現實上的接觸基礎,完全僅侷限在水球傳
訊之間。也就是俗稱的「網戀」

 

居然有為數不少人,就這樣「喜歡」上對方了!深入而不
能自拔!

 

這真是有意思,喜歡,喜歡的什麼勁啊!

 

不知道是不是我對言語的要求比較拘僅,我一直覺得,所
謂的喜歡啊、愛啊,都是必須要相當強烈的責任感的。

有些花花公子,總會把喜歡啊、愛啊放在嘴邊,見面沒多
久,就開始把「一見鍾情」啊、「你是我找尋多年的情人
」啊放在嘴邊。這我相當不能認同。




也有些女孩真的很傻,就這樣虛假的愛與喜歡言論,就以
為對方真的是真心誠意的愛了。然後開始陷入感情的陷阱
中。這是多麼不智啊!


我覺得,真正要敢講喜歡、敢講愛的,真的是必須發自內
心的讚美!一種發自內心,真正的喜歡!真正的愛!




那必須是一種感動!一種會讓人激動的情感!

而不是只是在網路上隨便講講,打打文字的口號。

 

因此我有時候看到啥「我最喜歡你們大家了!你們都是我
的寶貝」。老實說這樣的話誰都會講。然而看久了誰都只
會不削一顧而已。


然而卻有很多人深陷此不已,似乎是自己處在情感沙漠久
了,只要發現某處可能藏有解渴泉水,卻瘋狂的衝過去,
乃至陷入、迷惑。



接著進入所謂「網戀」,在還沒跟對方實際相處,見過對
方、甚至沒講過電話之下,就開始講些五四三的閃光言詞
、甚至在網路上就私定終身的我也看過。乃至終於在網路
上「結婚」。開始老公啊老婆啊互稱著。

 

於是這些人,好一點的拿到張好人卡。糟糕一點的是拿到
恐龍卡。更經典的就是那句「老公!我明天開始要去當兵
!不要太想我喔!」

 


當然當中也有少數成功案例。然而就我所知真是太少了。
這也是必然的,你想想,在網路世界裡面,或許你能知道
對方興趣喜好,會為什麼事情焦慮等等。

但是你能知道他的生活習慣嗎?能知道對方實際交有狀況
嗎?能知道對方處理現實問題能力嗎?在這些都不知道情
況。怎麼能簡單地接受,乃至攜手共同走下去呢?


這就是我為何說,只要敢說「喜歡」,就一定要負責任。
因為真實的喜歡,就是必須要有手牽手,彼此長久走下去
的覺悟。而不應淪落為所謂「速食愛情」。


真正的喜歡,只要敢講出口,就是必須是要發自內心的、
真誠的,也唯有如此,才能帶給人真正的感動。真實的愛
能撼動整個世界,而不是只是隨處可見的口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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