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賣菲勞  

最近台灣與菲律賓的衝突事件後,不但拒賣便當文一連出現三篇-董小姐版、記者版、潘神父版,大家都不約而同「同時遇到」拒賣菲勞的便當店,又全部很湊巧地菲勞都是苦等「一小時」,忍辱負重,非買不可!

在這件事情逐漸被踢爆造假後,最近又出現了-拒賣麵包文(新聞連結),內容一看就讓筆者笑了,完全大同小異的劇情,當然啦!也一樣馬上在FB上獲得大量轉貼,一堆親衛隊「寶貝棒棒>///<」、「台灣需要你們」之類的迅速出現,只差沒說「你是民族燈塔、中國救星、世界偉人」了!

筆者不禁感慨,現代人,真的是想紅想瘋了,又沒本事出國拿個金牌、考個國考滿分,只好開始靠「幻想」來吸引大家注意了,反正就算被抓到了,也最多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步謠言,影響公共安寧者」,對主事者處3天以下拘留或是3萬元以下的罰鍰。

三萬塊而已嘛~對很多人來說沒什麼,沒被揭穿的話,還可以站在高處,舉起雙手,眾人瘋狂擁戴。

為了照顧廣大想紅的朋友,在此就提供想紅的範本給這群人使用吧,()內為注意事項,到時記得要改呀:

 

今天中午(隨便掰個時間,反正之後被質問了可以一改再改),我遇到了一件我不得不伸張正義的行為!(要講得義正嚴詞)

 話說我到了一家自助餐店(麵包/衣服店/手機店/賣房賣車店,請隨意掰),

就在剛要進門時,有個男人小小聲的叫住了我..

男子:小姐,不好意思,我是菲律賓人,我想要買便當/麵包/手機/保險套,妳可以幫我嗎?
(中間過程照抄或小改,但要注意啦!在麵包版本呢,被害者是一個阿婆,總之一定要是一個弱勢族群,你可以寫聾啞人士啦、或瑪瑙水母啦,反正一定要是弱勢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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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你如果是幫外面那個"菲狗"買便當,我可是不賣給妳哦!
(菲狗兩個字一定要有!!!最好放大再加上色!!這樣菲律賓媒體就越會用你的文章來攻擊台灣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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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走時,我跟他說~~~
(這句話非常重要!你還要指責老闆!這樣才可以顯示出你的正義!偉大!尊爵!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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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大家都是出外討生活的人........一個只是想吃便當的菲律賓人他做錯了什麼嗎...."
(這段我還覺得原po寫得太弱了,要罵就直接拿對方踐踏國格來開罵,罵得越兇越多越好!反正轉貼的人不會注意的)


我劈里啪拉的說完這些轉頭就走
餘光有掃到老闆錯愕的表情和店裡客人的竊竊私語
(正義啊!!!!如果在能上演老版回過來開罵,甚至都要強暴當事人,眾人趕緊幫你集元氣彈就更熱血啦!)


此時門外的那位先生目賭這一切
他眼眶含著淚,他說他站在便當店外已經快一個小時,都沒人肯幫他

(請千萬注意!這一段不要抄不要抄不要抄不要抄,原po故事敗筆就在這,菲勞排隊一小時不去選擇其他店家是極不可能的!建議改成他到處想買類似的麵包/保險套/毒品)但是大家全部練就「瞬間認出妳是菲律賓人」大法,全部拒賣才行!

記得,你可以在加油添醋點,譬如說台灣人還把便當砸在地上說要喂狗啦、說要強迫他們演高捷香腸秀啦,反正你就把台灣人說很壞就行了)

 

"只有我"(造神),不僅願意幫他買便當,還替在台的菲國人說出了他們的心聲

他一直跟我道謝,一直謝一直謝..(繼續造神)
謝到我乾脆把兩個便當都給他,叫他留著晚上吃吧!!(還多送一個便當!!造神到無以復加)
我跟他說..台灣人還是有人情味和同情心的!(這段有點弱,如果能改成"菲律賓平民有福了,因為我來到這"那才是造神到100分)
忙了半天,我也沒吃到東西,不過心裡郤有滿滿的踏實感...(這段大有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當然一定要寫!)

建議文末再多寫一些小事,譬如說剛好遇到三個台灣宅宅在欺負一個菲律賓女學生,你過去送他們正義之拳之類


你不用擔心寫太誇張被揭發,到時候會有自稱高小姐的來幫你解圍~放心啦!就算真的被抓去警局,裝裝哭、鬧個自殺就沒事了,最多就說聽來的,人家能拿你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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