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頻頻看到有新聞,說碧潭常有「英勇」的跳水民眾,無視當地「禁止跳水」告示,奮不顧身地紛紛從橋頭上一躍而下,儘管政府一再宣導,仍不斷有人以身試法、就算弄得遍體鱗傷也在所不惜。

 

扣除掉這些民眾追求刺激、想當眾人英雄的慾望不談,究竟政府要怎麼阻止這些人跳水的行為呢?看來要從告示牌標示的改善開始做起~


目前碧潭禁止跳水的指示如下:

碧潭禁止游泳


顯然,這樣的警告意味不夠濃厚,不但會有人會強辯說只說禁止游泳、並沒有說禁止跳水呀!(那有膽你跳下去後就別游泳..)甚至故意解讀為「」,推說不懂。

 

看來加強這塊告示,有其必要性了-但要怎麼強調呢?既然是禁止跳水,那可能第一個可以考慮的告示牌如下:

禁止跳水

 

非常明顯也非常正確的禁止跳水警示,不過膽大包天的台灣人,那有在害怕的道理?君不見在台灣最多人游泳的地方,除了游泳池以外就是標示禁止游泳的溪邊嗎?

 

看來需要狠一點的警告標示才行:

sharks in bitan

 

看到這樣的標示,大概除非想做鯊魚食物,否則絕對不會有人想以身試鯊吧!不過也有一些「絕頂聰明」的勇士可能馬上想到,「碧潭裡面哪有可能有海水裡的鯊魚?騙人的吧?」

 

看來只好再把標示改成如下:

食人魚

扶植台灣食人魚養殖中心,並開放某些團體來此放生食人魚,還可以順便開放觀光、授權Discovey前來台灣拍攝食人魚生態,宣揚台灣,真可以說一舉數得啊!!

 

 

宣導用語可以使用:

 歡迎勇士來此跳水,為求政策宣導,請先觀賞此電影以供跳水後

 還要做什麼動作參考:

食人魚電影

 

這樣一來,仍然願意來此勇敢跳水的民眾,除了可以滿足他刺激慾望、更受眾人注目,還能讓觀光客看免費馬戲團表演,真可說是好處多多~比一昧的禁止還有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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